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招聘信息)

  • 发布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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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气象灾害及其防御内容简介

1、内蒙古气象灾害及其防御全面探讨了一本详尽的十四章专著。首章阐述了气象灾害的基本概念,包括其特性以及灾害防御的核心要素,为后续内容奠定了基础。

2、对于寒潮和强冷空气灾害,章节详细介绍了其成因、防御现状和保障措施,强调了预测和易发时段的管理。山洪灾害章节则关注山洪的特点和防御措施,以及地质灾害的环境特征和防御任务。森林草原火灾和农牧业病虫害的防御同样重要,分别涉及火灾发生规律、病虫害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的管理。

3、它详尽探讨了内蒙古所面临的气象灾害类型,如沙尘暴、暴风雪、干旱等,以及针对这些灾害的预防和应对策略。通过阅读此书,读者可以增进对内蒙古地区气象灾害特点和防范措施的了解,为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气象风险提供科学的指导。

4、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防御,是指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减灾、救助等活动。第四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筹规划、分工合作、分级负责的原则。

5、气象灾害防御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工作,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同时,还承担着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职责,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与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研究基本信息

1、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与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研究是由乌兰、乌兰巴特尔和李云鹏三位作者共同编撰的专著。该书由中国气象出版社出版,其独特的ISBN号码是9787502948924。此版本的发布日期为2009年12月1日,标志着一次重要的学术贡献。本书共分为1个版次,内容丰富,涵盖了273页的内容,非常适合深入研究和学习。

2、《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与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研究》是一部详尽探讨该地区气象服务与农业、生态融合的重要著作。研究内容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农牧业气象学、生态学以及遥感技术的应用。其中,干旱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农牧业发展影响深远,是研究中的核心关注点。

3、内蒙古自治区的气象管理法规得到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的研究设施条件极为丰富。研究所坐落在一片占地约2100平方米的土地上,其中专门用于实验的区域就占据了总面积的1400平方米。

5、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牧业气候区划研究成果已经发布。这部著作详尽阐述了该地区的草原自然地理与气候特点,特别关注了气候资源在时空上的分布特性和自然灾害的频率分布。

内蒙古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详细条款

1、企事业单位需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气象主管机构有权给予警告和罚款。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的工作人员,将受到相应处分或法律追究。本办法自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防雷工程的分类、防雷装置的定义,以及对雷电灾害的定义和处理规定。

2、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工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减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4、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调查和评估,人工影响天气和雷电防护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气象衍生、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减灾等工作。

5、第一条 为了加强防雷工程设计审核、跟踪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建设项目防御雷电灾害的能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6、第十四条 自治旗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管理范围。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监督。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行业有关防雷标准和规定,安装雷电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