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9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我国矿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2、为了强化矿产资源的有序管理和科学利用,我国制定了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该办法第一条强调了其目的,即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对地质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综合管理,以推动矿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条明确规定,所有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执行均适用此办法。
3、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指的是2012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公布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编制、实施、法律责任、附则5章45条,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关于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4、第三十二条,划分主体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域时,需征求国土部门意见,其意见需基于矿产资源规划。规划实施中,年度实施安排包括总量调控、布局调整、探矿权投放和财政出资项目等。第三十三十五条规定,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审批需严格依据规划,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申请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