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多久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1、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先锋,包括五大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两年便进行一次严谨的审核轮回,以确保生产工艺的绿色升级。这五个行业要求的频率,是推动行业清洁转型的重要驱动力。
2、对于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如化工、冶金等,要求每两年进行一轮全面的清洁生产审核。这确保了企业的生产过程既环保又高效。 在七个产能过剩行业,如钢铁、煤炭等,企业需每三年完成一轮审核。这样的周期旨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减少资源浪费。
3、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七个产能过剩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三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其他重污染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五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4、或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一般纳入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都是双超或者重金属超标的企业,纳入名单的企业都要做,所以叫强制清洁生产。企业清洁生产一般每周期为三年一轮,一般由企业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报省和主管部门,最终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由省级确定。
5、第五条 列入名单的第一类重点企业需在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媒体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以便公众监督。第六条 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完成。
6、《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本规定所称重点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28条第第三款规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包括: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以下简称“第一类重点企业”)。
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图书信息
书名翻译为《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轧制(板)行业》,体现出本书聚焦于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探讨。书采用平装形式,共有4页内容,使用简体中文作为正文语言,开本为16开。该书的ISBN编号为1380209085,条形码为1380209·085,尺寸为30 x 25 x 0.2厘米,重量仅为18克。
在《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中,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是基础,强调采用先进的制造技术和设备,以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资源能源利用指标聚焦于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非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产品指标则强调产品的性能与环保属性的统一,确保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减少环境影响。
第一章概述了清洁生产的基本概念与意义,第二章讲解了清洁生产审计的实施方法,第三章探讨了清洁生产管理策略,第四章以制药工业为例,展示了清洁生产在特定行业中的应用,第五章则着重分析了钢铁工业的清洁生产实践。每一章均融入了先进、实用的清洁生产案例,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参考。
《清洁生产标准、化纤行业(涤沦)》内容主要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展开。旨在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保护环境,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发布了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是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指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推动环境管理部门的清洁生产监督工作,原国家环保总局已经组织了三批,共70多项清洁生产标准和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编制工作。
这一标准的制定,旨在推动酒精制造业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清洁生产措施。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企业不仅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还能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此标准将适时进行修订。标准内容涵盖了铜电解企业清洁生产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利用、资源节约、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管理等方面。
本文档详细介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编号为HJ 559-2010,即《清洁生产标准·铜电解业》。其核心目标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为铜电解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清洁生产标准、化纤行业(涤沦)》内容主要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展开。旨在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保护环境,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发布了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清洁生产工艺内容简介
在当今全球范围内,清洁生产已成为各行业关注的焦点,环境保护策略正从单一的末端处理转向以预防为主的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战略。为了推动清洁生产的普及教育,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实施,并加速清洁生产工艺的推广,我们编写了这样一本著作。
书中深入剖析了电镀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实践案例,如采用创新技术以替代有害的传统工艺,强化企业的全程管理,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化工原材料的利用率。此外,它还着重介绍了如何通过节水节能、减少废弃物产生,有效减轻末端处理的压力和成本,展示了环保与生产并举的发展模式。
清洁生产的主要内容如下: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清洁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实现原料和能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以减少污染、强化生产管理以消除浪费以及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首先,清洁生产致力于实现原料和能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这意味着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优先选择可再生或低消耗的原料,并通过技术革新提高原料的利用率,从而减少浪费。
关于清洁生产几年审核的法律法规
1、第十一条 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二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2、第七条 自行组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具备至少5名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并至少有一名高级职称人员,且具有5年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经验。
3、每三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名录》确定的其他重污染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五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201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
4、【法律分析】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自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后,纳入企业名单,并延续至该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的第三年。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应当连续三年纳入企业名单;期间再次发生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自三年期限届满后,再连续三年纳入企业名单。
5、七个产能过剩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三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201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名录》确定的其他重污染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五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201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
6、为推动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规范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布了《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